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合同法 > 合同中止 > > 新闻详情

合同中止期间的保险事故应该怎样处理?合同中止期间的保险事故理赔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3-03-22 14:56:26 来源:律速网

合同中止期间的保险事故理赔吗?合同中止期间的保险事故理赔依据是什么?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合同中止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标签: 合同中止 保险事故理赔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问答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00331号-17联系邮箱:434 922 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