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婚姻法 > 离婚 > > 新闻详情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规定吗?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法律依据?

时间:2023-04-04 09:49:46 来源:律速网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规定吗?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法律依据?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才能办理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标签: 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期限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问答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00331号-17联系邮箱:434 922 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