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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怎样的?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形准予离婚?

时间:2023-04-25 13:58:14 来源:法律专家网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怎样的?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形准予离婚?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要离婚的一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证据材料及其复印件。法院接收材料会进行立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依法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诉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审理,并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标签: 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 准予离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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