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内容是什么?法院离婚的具体流程是什么?|环球速读

时间:2023-07-05 09:02:18 来源:法律解答网

法院离婚程序: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等;

2、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等;

3、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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