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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补偿?劳动合同法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3-03-23 16:17:28 来源:法律专家网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补偿?劳动合同法有哪些规定?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知道,其实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规定只要员工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了多长时间就不能辞退。但是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我国在单位辞退员工上面做出了相应的限制,至少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变相的也就是对员工的利益提供了保障。

标签: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补偿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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